本专业主要培养方向:1.初始岗位:法院系统的专职书记员;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助理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司法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律师助理;企业法务秘书。2.发展岗位:法官助理;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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