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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心>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一、奖学金类

(一)国家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每年九月份。

★ 评选要求:

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贡献等都有很高要求,详见学生手册。

★ 奖励金额:8000元/人/年

(二)省政府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每年九月份。

★ 评选要求:

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贡献等都有很高要求,详见学生手册。

★ 奖励金额:6000元/人/年

(三)校长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

★ 评选要求:

用于奖励品德高尚、成绩优异以及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 奖励金额:10000元/人/年

(四)学习成绩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

★ 评选要求:

用于奖励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按学期绩点计算。

★ 奖励金额:

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600元/学年

(五)学习进步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

每学年九月评选,以学期为考量单位。

★ 评选要求:

要求学习成绩有较大幅度提高,较上学期进步名次在专业或班级人数50%以上。

★ 奖励金额:100元/人/学期

(六)其他社会类奖学金

学校设有多项社会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生,社会奖学金的设立多由学院处理,具体可于开学后咨询学院辅导员。

二、助学金类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每年九月份

★ 评选要求:

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贡献等都有较高要求,且经过学院经济困难等级认定。详见学生手册。

★ 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

(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每年九月份

★ 评选要求:

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贡献等都有较高要求,且经过学院经济困难等级认定。详见学生手册。

★ 资助金额:5000元/人/年

(三)国家助学金

★ 评选范围:

我校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每年九月份。

★ 评选要求:

在评选学年内,经过学院经济困难等级认定。详见学生手册。

★ 资助金额:

三个档次:4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

(四)其他社会类助学金

学校设有多项社会类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助学金大多由爱心企业对接相关学院完成。具体可咨询本学院辅导员。

三、学校其他相关资助制度

(一)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的,以自立成才为目标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偿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以诚实的劳动和服务获取的收入。

我校现在有40余个勤工助学的部门,助工在岗学生500多人,助管在岗同学200多人。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途径,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由学校财务确认其学费金额后盖章,再交由当地征兵办盖章,最后交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登记留存,并最后汇总上报。 详询征兵办或校助学管理中心。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简介

高中预申请——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官网注册并登陆——进行线上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携带相关材料去当地县资助办理(可先电话咨询)——将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于报道当天(在校生按学院通知时间)交到助学管理中心迎新现场设置的回执收纳点——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查看贷款进度——贷款成功,到达支付宝账户,并自动划扣至学校账户——学校实时核对,并进行费用清算。

校助学管理中心为不同年级的贷款学生设置了资助通知群,相关通知及政策会通过学院及通知群发布,因此加入群后,为了防止遗漏重要通知,请大家不要屏蔽群消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

★认定时间:

每学年9-10月份重新认定,每学期更新。

★认定程序:

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盖章——将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例如:低保、建档立卡、残疾证)交至学院——学院进行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具体细则咨询学院辅导员。

★认定等级:

由学院参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执行。

(五)建档立卡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建档立卡相关规定执行学费减免、政策帮扶,具体可至现场咨询处或开学后至25#112室助学管理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896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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