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一、宗旨
为吸引和鼓励成绩优良学生报考我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特设立苏州科技大学新生奖学金。
二、奖项及额度
新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朱敬文新生奖、优秀新生奖、优秀学习奖和个人单项奖。
1.校长特别奖学金
(1)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0元。
(2)报考石湖校区各专业,可免试入读敬文书院。
(3)第一学年末,提供一次专业任选机会。
(4)在校期间至少提供一次全额资助出国(境)短期留学机会。
(5)配备专业导师,由相关学院负责。
2.朱敬文新生奖学金
(1)奖励人民币20000元。按学年发放,第二学年始由学生工作部(处)按照其在校学习成绩予以审核实行,要求综合排名不低于本专业的前30%且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报考石湖校区各专业,可免试入读敬文书院。
(2)在校期间至少提供一次半额资助出国(境)短期留学机会。
(3)配备专业导师,由相关学院负责。
3.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4.优秀学习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5.个人单项奖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获奖条件
1.校长特别奖学金
(1)针对江苏生源:
A.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B.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江苏省前2500名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江苏省前7500名以内。
(2)针对省外生源:
A.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B.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1%(百分之一)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1.5%(百分之一点五)以内。
2.朱敬文新生奖学金
(1)针对江苏生源:
A.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B.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江苏省前5000名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江苏省前10000名以内。
(2)针对省外生源:
A.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B.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2%(百分之二)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3%(百分之三)以内。
3. 优秀新生奖学金
(1) 适用于江苏省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2)文理科投档分排名在我校前2名的考生,如投档分相同者比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的一并列入。
4. 优秀学习奖学金
(1)适用于江苏省第一志愿报考,且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新生。
(2)投档分排名在我校前1%的优秀新生(文、理科各1%),同分比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的一并列入。
5.个人单项奖:
适用所有新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之一。
(3)高中阶段获得科技类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获得者。
四、评定办法
1.各项奖励不累计,以数额高者计。
2.校长特别奖、朱敬文新生奖、优秀新生奖、优秀学习奖由招生办公室按照获奖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定,并将拟定获奖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个人单项奖由新生入学后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报学生工作部(处)后根据相应条件评定。
3.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类获奖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审批,学校拥有根据实情调整并最终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