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论坛招贤纳士
高校中心> 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5合格。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本科:7门必测科目至少4门合格。

4.文科类、理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使用我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6.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7.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9.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招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2.对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扫描二维码

访问移动端页面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