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
说明:
1.学费暂按湖南省发改革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规定执行。2018年新的收费文件下发后,如有变化则作相应调整。
2.住宿费标准为:一类公寓每年1200元;二类公寓每年1000元;三类公寓每年700元、800元,非公寓每年600元。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规定:学生公寓内安装了冷暖空调,在已定类别价格标准的基础上,一类、二类、三类学生公寓每人每年分别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100元、80元、50元,空调电费按计量由学生缴费。空调使用维护费直接向空调租赁公司缴纳。
3.教材费为代收费,按学生实际领用教材费用结算,多退少补。根据《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规定,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按实际采购价结算,表中体检费为暂定标准,将根据实际招标采购价结算,多退少补,军训服装费为实际招标采购价。校园卡,报到时领取,为保证学生到校后正常生活需要,由学校预充值200元,缴费时一并缴纳。
4.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长高校大学生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22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78号)文件精神,要求2018级新生全体参保,每生每年180元,4年720元一次性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待审批后,予以清退。学生平安保险,每生每年80元(含20元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按照自愿原则,开学时4年320元一次性向保险公司缴纳现金。
5.学生要求补办身份证,按公安部门实际收费标准收取。对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免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