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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勤、助、贷、补”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并颁发奖状;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并颁发奖状;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甲等奖500元/人/学期、乙等奖300元/人/学期、丙等奖200元/人/学期,并颁发奖状;

●陈毅游学奖学金:

根据每年的实施细则发放

●企业及社会提供的各类奖学金:

按企业相关条件要求评选发放,并颁发奖状

●创新创业奖学金:

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第一档2100元/年,第二档3300元/年,第三档4500元/年

●勤工助学:

学校长期设置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校协助需要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贷款相关手续

●临时困难补贴:

学生本人或家庭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学校临时困难补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2、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3、贷款利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借款发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0.3%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自借款发放日起按年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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