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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院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帮扶:

一、国家奖、助学金

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人),学院总金额约1200余万元/年,资助覆盖面达30%。

二、学院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院设有总额108万元/年的奖学金。综合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均可以申请。

三、生源质量奖

参加当年夏季高考,被我院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普通文理类新生,学院设置有生源质量奖,将依据高考投档成绩(含加分项),分省、分类进行奖励。评奖条件与标准为:本科批次线50分及以上(其中,专本联合培养类7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本科批次线30分及以上(其中,专本联合培养类5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四、企业奖学金

学院设有“招商局”奖学金、“太平洋保险”奖学金、“武船”奖学金、“华工激光”奖学金等24项企业奖学金,为企业助学,主要奖励品学兼优学子。

五、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信用方式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国家财政给予贴息,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学生在报到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六、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津贴。 

 

附件一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目录

1、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附件二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样本)

兹有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之子(女)_____ 被大学录取。该生家庭_____(家庭主要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_____(年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特此证明!

                         (镇、街道)人民政府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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