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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6-02-22 15:12:43阅读量 2030

一、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四)学院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

(五)学院概况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是2006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占地面积544亩,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学院下设会计、农商、工商与金融、旅游与酒店、工程、继续教育、五年一贯制七个二级学院和一系二部,锥形人才研究院等教学单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2000多人,教职工500余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18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100人,校内专任教师中具备双师素质的占65%。招生专业37个,涉及15个专业类别,拥有财经商贸、旅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文化艺术等五大专业群。学院建有现代化图书馆和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纸质藏书73.5万余册,电子图书118万册。建有财会、金融、工商管理、企业运营仿真、建筑工程、机电等十大实训中心、68个实训室(其中国家级建筑工程实训室1个),仪器设备总值4560万元。建有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120多个。

学院建成覆盖长三角经济圈适应各专业学生就业需要的就业网络,保障学生充分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获得安徽省高校就业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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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6年安徽省高考(含对口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一览表

备注:最终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考试与录取

报名时间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时间、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3110004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志愿时,可选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三)考试科目与组织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类)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通类)录取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合卷笔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320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达到省教育厅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对口升学报名考生的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素质及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方式分为面试或技能操作两种方式。满分240分。

(2)普通高考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常识性问题,以及对报考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满分24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顺序号随机抽签。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并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测试地点: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3.测试时间:48日至49日(当天领取准考证、当天校考)。

()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 

2.学院职业意向性测试和技能测试免试条件:

若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

(2)获得国家劳动部、人社部认定的初级以上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

(5)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

(6)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取得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已经取得学校德能双优生荣誉证书的。

免试考生的录取,只依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排名进行录取。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免试申请表》并附带支撑材料原件提前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以便确认。

五、分类考试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坚持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程序: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3416日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考生须在428-29日期间,登录省教育厅高考报名网站进行院校录取确认;58日学院正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六、计划调整

根据我院各专业报考人数,专业之间计划可根据学生志愿人数情况适度调整。

七、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原则,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对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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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费、学籍及其他

(一)学费:学费、学杂费等收费均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收费相关标准执行。

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表现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000元;

4.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

(二)学籍学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统招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完全同等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90801802803804805806

传真:0551-63690830 

招生QQ讨论群号:538479638   监督电话:0551-62723866-8022 

网址:http://www.hffe.cn/ 

咨询地址: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咨询大厅(学院大门东侧合财尊荣宾馆一楼)

附: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日程表

131-4日,参加分类考试考生到报名地(县市)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

2320日上午(9:0-11:30)考生在高考报名地参加全省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

3325日左右,省考试院公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线。

4328日,学院通知填报志愿学生参加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548-9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分类考试准考证、一寸照片(1张),提前到招生报名大厅,领取测试准考证。符合免试条件的上缴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414日公布预录取考试名单;

7428-29日,考生登录省考试院考试平台进行录取确认;

858日,学院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通知书择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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