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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于 2015-06-02 14:57:16

泰山学院2015年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泰山学院,我校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为使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1.请于2015年9月6日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报到,请勿提前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书面向学校请假(寄至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报到、又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报到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完全一致,不准用同音字,不得出现涂改。

3.学生若因故不能入学,请于8月1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退回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并注明不入学原因。

二、档案转移

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专科毕业学校办理档案转移,邮寄或自带密封档案到我校新生所在学院。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需带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泰山学院党委组织部”;省外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团员需带团员证,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写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户口迁移

1.山东省内新生入校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籍在山东省之外的新生入校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至山东省泰安市岱迎宾大道中段 泰山学院

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利用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交费用一律不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专业按下列标准缴纳学费。学生缴费按学年度计,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收缴。

分专业缴费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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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缴费办法及存折使用说明

1.请各位同学于2015年 8月15 日前,按照新生入学须知各专业收费标准对照表中的合计金额,足额存入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内。存款金额要高于学校确定的应缴费金额10元以上,10元为借记卡最低账面保留余额。学费、住宿费按学年度收取;教材费毕业时多退少补。

2.学生缴费采取委托银行集中批量代扣的方式,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账户中,属个人储蓄存款,可用于日常消费。

3.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详见“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须知”。密码修改不影响应缴费用的代扣。

4.在存款、汇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或泰山学院财务处联系。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咨询电话:15753807198(仉经理)、15269817799(薛经理)、15753807192(周经理)。泰山学院财务处咨询电话:和老师(0538-6715929、13475383102)。

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各类奖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校后按照《泰山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进行资助,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新生可持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2014年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每年100元。

十、生活用具及学习用品

1.为了方便新生,便于公寓管理,避免“黑心棉”等不合格床上用品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学校准备了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纤维检验局集中采购、检验合格的部分公寓床上用品,包括床单2床、被罩2床、枕巾2条,价格160.00元(以实际采购价为准,多退少补)。

2.新生若自带床上用品,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以防  “黑心棉”和流行疾病进入学校,影响学生身体健康。为便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床上用品(特别是“黑心棉”情况)质量的核查等工作,请自带床上用品的学生报到时到学生公寓管理科登记备案。  

十一、报到地点:泰山学院(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乘坐4路、16路、29路公共汽车西行到泰山学院站下车即到。报到当天在京沪高铁泰安站、泰山火车站、汽车站有学校专车接站。

邮 编:271021

网址:http://www.tsu.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6715631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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