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多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7080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5271平方米,专任教师97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9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221.58万元,图书120万册,电子图书6000GB。
- 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无男女比例限制。
- 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部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授予门类 | 科类 |
020103K | 金融学 | 4 | 经济学 | 理工类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经济学 | 文理兼招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 | 教育学 | 文理兼招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4 | 文学 | 文史类 |
050201 | 英语 | 4 | 文学 | 文理兼招 |
050202 | 俄语 | 4 | 文学 | 文理兼招 |
050207 | 日语 | 4 | 文学 | 文理兼招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理学 | 理工类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4 | 理学 | 理工类 |
070301 | 化学 | 4 | 理学 | 理工类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403 | 材料化学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7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801 | 自动化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005T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304T | 能源化学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501 | 采矿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502 | 石油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504 | 油气储运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工学 | 理工类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工学 | 理工类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 | 工学 | 理工类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管理学 | 文理兼招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 | 管理学 | 文理兼招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管理学 | 文理兼招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 | 管理学 | 文史类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 | 管理学 | 理工类 |
130310 | 动画 | 4 | 艺术学 | 艺术文理兼招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艺术学 | 艺术文理兼招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上有“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字样;本科学生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所列标准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标准: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化英才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4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中石油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5)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由学校粤港澳校友捐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6)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000元,二等每人25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4)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5)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院校志愿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则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预科升入本科学习时再分专业。预科升入本科时不得跨越批次分配专业。
3)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招收定向生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划定。
6)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专升本招生,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我校根据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测试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其录取资格线,达到辽宁省计算机、外语录取资格线并且达到我校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测试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以上各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按上述原则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8)中职本招生执行辽宁省中职本录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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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