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多为六年;高职专科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多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7.0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7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8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4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784.86万元,图书319.57万册(其中:电子图书201.8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部分: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理工类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文理兼招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年 法学 文史类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教育学 文理兼招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文学 文史类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2 俄语 四年 文学 文理兼招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学 文理兼招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理学 理工类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学 理工类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学 理工类 070301 化学 四年 理学 理工类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502 石油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文理兼招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管理学 文史类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学 艺术类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理工类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学 艺术类
高职专科部分: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炼油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所列标准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标准: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化英才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4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中石油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5)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由学校粤港澳校友捐资设立,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6)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000元,二等每人25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4)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5)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辽宁省一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二批次一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5%,如一志愿未满,则实行平行志愿。其它省份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院校志愿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则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预科转正时再分专业。
3)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招收定向生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划定。
6)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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