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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14阅读量 347

  

  西南林业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高等林业院校,学校于2009年获批为国家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于2013年成功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的验收。校址位于云南省省会昆明市,与'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相毗邻。

  经云南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今年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收本科生。具体招生计划等信息将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我校录取过程中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身体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3.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4.在保证生源的前提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5.我校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在电子投档过程中的投档规则及照顾分等政策规定;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7.江苏省投档考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

  8.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同一投档单位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我校新生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本科新生实行按学分收费,入学时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基准学制为四年),毕业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按学年预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招生计划报》公布的为准。我校在新疆自治区录取的“民考民”少数民族预科生在预科阶段收费标准按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规定标准执行。

  奖贷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1. 奖学金

  (1)设有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2000元不等,奖励面超过25%;(2)部分企业及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种奖励金额不等的单项奖学金。

  2. 助学贷款

  新生入校后,学校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有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及假期参加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解决这部份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4. 困难补助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补助面达35%,补助标准分别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生?年、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学生3000元/生?年、家庭经济一般性困难学生2000元/生?年。

  四、颁发证书情况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南林业大学。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训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寺       邮政编码:650224          招生咨询电话:(0871)63863101

  网址:http://www.swfu.edu.cn      招办邮箱:zb@sw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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