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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6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26-01-08 00:00:00阅读量 4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学校代码:138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计划类型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外语语种

学费(元/年)

统考科目要求

土木建筑类

普通类

10

土木工程

80

英语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农林类

普通类

11

植物保护

30

不限

25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食品类

普通类

12

食品科学与工程

35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食品类

普通类

13

食品质量与安全

35

不限

58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管理类(文)

普通类

14

农林经济管理

15

不限

5200

大学语文

专业综合

管理类(理)

普通类

15

农林经济管理

15

不限

5200

高等数学

专业综合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考试安排及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要求执行。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学院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按1500元/生.年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住宿费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90685、87990521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办)

0514-87991290(招就处)

学校网址:https://www.yz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haoban.yzu.edu.cn

通讯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扬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学校也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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