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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于 2015-02-15 17:45:06阅读量 572

7月5日,150余名招生录取人员进驻录取现场,标志着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启动。 
    7月5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部门协调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信访局、省武警总队、省电信公司、省电力公司、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保障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省招委会委员、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炳贵介绍了今年我省高校录取工作有关情况。 
    7月5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体参加录取工作人员进行总动员。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蒋吉生,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炳贵主持会议,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鞠勤等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省高校招生工作在实施平安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高考命题和阅卷工作、自主招生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明确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并就切实做到“平安招生、依法招生、廉洁招生、阳光招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实施招生录取政策,做依法招生的“守护神”;二是严格管理录取网络信息,做安全招生的“守门员”;三是严格执行招生录取纪律,做廉洁招生的“守纪人”;四是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做和谐招生的“守望者”。 
会议强调,录取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不仅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我省高校录取工作承担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规范招生的要求更加严格,录取工作流程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录取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录取政策,严格规范录取行为,严格遵守录取纪律,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做到“平安招生、依法招生、廉洁招生”,积极提升考生和社会的满意度,为“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8日至24日,主要进行提前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的录取工作;第二阶段8月3日至23日,主要进行本科三批、高职专科院校和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部门协调会议现场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现场 



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蒋吉生讲话 



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讲话 



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炳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鞠勤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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