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等高等教育形式。学校占地面积753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0万册。现有教职工8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267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名。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新生”的招生原则。
2.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3.录取时,在省(市、自治区)分数控制线上,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120%;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级差3分依次录取。
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5.在江苏省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级差”3分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6.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7.产品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各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专业省统考)。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8.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9.航空服务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女生身高164cm-172cm,男生身高175cm-182cm,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
10.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1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初缴纳。
十一、其他
1.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本科专业中,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四个专业;新生入学前两年按专业类培养,两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专科专业中,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两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和电子工艺与管理两个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年按专业类培养,一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18分箱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真:0316—2083179
学校网址:http://www.nciae.edu.cn
E-mail:htzhs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