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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2阅读量 1222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录取学生经复查合格,并按学年注册取得学籍,同时修业期满学业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坐落在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学校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等高等教育形式。学校占地面积753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元,馆藏图书资料88万册。现有专任教师578名,高级职称教师228名。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名。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新生”的招生原则。

  2.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3.录取时,在省(市、自治区)分数控制线上,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120%;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级差3分依次录取。

  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5.在江苏省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级差”3分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6.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7.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8.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9.航空服务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女生身高164cm-172cm,男生身高175cm-182cm,无色盲、色弱,身材匀称。

  10.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为本科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产品设计专业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专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学费、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初缴纳。

  十一、其他

  1.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本科专业中,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新生入学前两年按专业类培养,两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专科专业中,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三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和电子工艺与管理两个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年按专业类培养,一年以后再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18分箱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学校网址:http://www.nciae.edu.cn

  E-mail: htzhs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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