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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2阅读量 617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录取规则: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3、对进档考生,尽量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在5000—6000元/年。住宿费分为600、800、1200元/年三个档次。

  有关说明:

  ●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同时与东北林业大学联合办学,举办相关专业的函授本科学历教育。

  ●学校各专业采取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式”招生方式(详见学校招生网),正在进行“工作过程系统化专业课程建设工程”。

  ●学校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或按一定比例,享受学校制定的“减、免、缓、帮、助”等政策。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邮 编:157011

  咨询电话:0453-6599285、6599385、6599485

  传 真:0453-6592172

  网 址:http://www.hljlzy.com 咨询QQ:73539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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