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 邮编:330041
联系电话:0791-3792888 传真:0791-3792364
网址:http//www.aheadedu.com E- mail:aheadedu888@126.com
办学条件: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由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先锋软件集团联合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创办。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在校生5000余人,学院建有国家级计算机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现有实训室15个,开设了23个热门专业方向,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网络管理、信息安全、IT营运和服务外包等专业的人才培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高职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招生相关各省的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各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生招生培养,将按照小规模、高质量、有特色的原则,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规模,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九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要求具体实施进行。
第十条 高考录取时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按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江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