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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发布于 2023-05-16 00:00:00阅读量 374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500 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部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

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旅游

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旅游高等

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旅游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

英语为主;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入学后教学外语以日语为主;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

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韩语为主;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西班牙语为主;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1.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原则上各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随机调剂至本校未录满专业;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5.在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7.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

定为准。

8.在内蒙古的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普通专科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餐饮智能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   6500元。

沪发改价调   〔 2023〕 21号。

2.普通高职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空中乘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葡萄酒文化与营销、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旅游技术应用、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均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 2000 〕   120 号 、 沪价费〔 2017 〕 7 号。

3.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加合作

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沪价费〔2017〕7   号)。

住宿费标准

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沪

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

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

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26262;

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tsh.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lzzs.sitsh.edu.cn

咨询电话:021-57126299;021-57122685;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

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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