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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2023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22-12-30 00:00:00阅读量 357

一、学校介绍

学校代码:1351

学校名称:宿迁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1. 学校简介

宿迁学院作为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是一所“因宿迁而生、依八校而建、乘改革而进”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坐落于享有“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美誉的江苏省最年轻地级市——宿迁市。2014年5月获批为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8年6月通过省学位办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制为省属公办高校。

学校现有土地面积88.9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5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8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6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7.30万平方米,体育馆1 座,配套设施完备。截至2022年8月,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46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8233.86元;现有200个实验(实训)室,4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265个校外实践教学 基地,5个创新创业基地。投入60亿元、占地面积2600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的新校区,将于2025年建成使用。学校设有管理学院、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机电工 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1个 体育部。4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农学9大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947人,留学生21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47人,包括高级职称342  人、博士221人、“双师双能型”教师304人。入选国家“万人 计划”、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双创博士”培养人选等71人次。有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 生导师46人,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科研团队1个。

学校坚持“扎根宿迁办大学、办宿迁大学”的发展策略,与苏宿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宿迁电子商务园等结为战略合作伙伴;与京东集团、洋河股份共建“京东学院”“洋河学院”;近三年,与262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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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四、选拔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 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 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2020年春季和秋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普通高职 (专科) 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及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 (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 核后可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五、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份之前取得的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条件)。

4.专科就读期间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未能正常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如需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须向其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由其所在高校审核申请人实际情况。情况属实的可先报名参加2023年“专转本”考试,如被本科院校录取,须在2023年本科入学前取得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转本”新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六、选拔规则

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具体实施方案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另行公布。

七、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安排在宿迁学院就读,统一转入宿迁学院本科三年级(2021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

3.具体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享受我校同年级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宿迁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监督和保证

1.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校成立“专转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专转本”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3.监督电话:0527-84202693

十、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电话:0527-84202305,84203678

传真:0527-84202305

E-mail:zb@squ.edu.cn

http:// www.squ.edu.cn

邮编:223800

微信公众号:jssqxy2002           微信公众号:gh_8bfa9ad0009f

微信名称:宿迁学院                  微信名称:宿院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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