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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3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4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0371.89万元,图书81.4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4工学工学080602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工学工学080604通信工程4工学工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工学工学080201冶金工程4工学工学080901测绘工程4工学工学080101采矿工程4工学工学080703土木工程4工学工学070302应用化学4理学理学081001环境工程4工学工学081102制药工程4工学工学110203会计学4管理学管理学110502档案学4管理学管理学050201英语4文学文学050102汉语言4文学文学050303广告学4文学文学050404绘画4文学文学050408艺术设计4文学文学050403音乐表演4文学文学040105小学教育4教育学教育学081102制药工程(专升本)2工学工学110203会计学(专升本)2管理学管理学0806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2工学工学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  580303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3  52011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3  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  580103数控技术3  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3  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  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  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3  550102冶金技术3  550105材料工程技术3  580107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3  540302金属矿开采技术3  540601工程测量技术3  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  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  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3  530201应用化工技术3  530304中药制药技术3  620204会计电算化3  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3  640101旅游管理3  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20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1)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14-5861117,电子邮箱:lkyzjc@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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