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宁波诺丁汉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注: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1门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才能报考;选考科目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中期间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 第九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网, 进入“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https://tust.nottingham.edu.cn)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 材料上传: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含: (1)《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提交并打印;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内 (2)专项条件获奖证书:符合专项条件列表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书面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料上传齐全后,无需邮寄书面材料,但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邮箱:compliance@nottingham.edu.cn
第二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东路199号 邮编:315100 联系部门: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8180182 招生网址: https://www.nottingham.edu.cn/cn/Study-with-us 电子邮箱:Gaokao@nottingham.edu.cn 微信公众号: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办 (Nottingham_RAO)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宁波诺丁汉大学招生录取办公室。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