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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5阅读量 497

 

  一、学校名称

  中文:曲靖师范学院

  英文: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二、招生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四、招生范围:

  2013年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云南25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五、招生计划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2013年学校将招收学生3265人,其中本科3160人(含“专升本”30人),少数民族预科本科105人(其中文史30人、理工30人、体育30人、舞蹈15人)。

  六、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山西、江西、山东、黑龙江、辽宁、广西七省的艺术类专业和云南省的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等专业在取得我校艺术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录取。

  5.报考英语相关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在3分(5分制)以上。

  6.报考中外合作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

  十、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3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十一、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三、毕业生就业工作

  我校连续9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位居云南省高校前列。

  十四、学校地址及邮编: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655011。

  十五、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

  十六、报考咨询网址:http://zsjyc.qjnu.edu.cn

  十七、报考咨询电话

  0874-8998692(传真)、8998620、8965030

  十八、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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