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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职业学院2010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4阅读量 783


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918号          邮编:430074

  类型:公办         层次:普通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院校代码(国标码):10956

  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长江职业学院。学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目前,在校生1万余人。

  录取规则:1、基本要求: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满足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2、录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不拒收补填志愿考生;外语语种不限。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有效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其他专业中愿意就读中外办学专业的考生。

  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2010年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毕业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奖学金及助学办法:1、每学年度对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和政治品德突出者给予奖励;2、对学科竞赛或知识赛获一、二、三名获奖学生给予奖励;3、贫困生可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电话:027-87170202、87170303、87170101(传真)

  电子邮箱:hbjdcj@public.wh.hb.cn

  网址:http://www.cj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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