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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1-05-31 15:33:55阅读量 484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高等技术技能”银奖。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9、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和校级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38、3162937、3162951、3166290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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