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陕西警察学院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1阅读量 453

  一、学校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二、学校概况: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陕西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职学院。2014年开设有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劳动与社会保障、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与审计、物业管理、营销与策划、人力资源管理等17个专业。目前在校生6600余人。

  三、国际代码:13819

  四、学校地址:西安市建工路50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七、学习形式:全日制

  八、外语语种:不限

  九、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考核,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投档录取根据各省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4、男女生录取比例: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的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25%,其他专业不限。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十一、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二、管理模式: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一律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十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标准。因我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颜面部无疤痕、肢体功能无障碍、身体无残疾、无纹身。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女生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

  十四、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还建立了学费缓、减、免交纳制度及助学贷款制度,对特困生给予一定的帮助。

  十五、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参加陕西省招生办组织的“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者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另外,我院设有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省函授站、西北大学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函授站,分别开设法学和会计学、社区工作、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可供学生选读。

  十六、学院设有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点(NI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全国计算机速录认证培训项目(NCST)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学生通过学习与培训,可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

  十七、学费标准:5500元∕年·生。

  十八、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招生电话:029-6893888068938877

  招生咨询QQ:12609487071430096182

  招生传真:029-68938574

  学院网址:http://www.sxjgxy.edu.cn

  招生办邮箱:sjgzsb@126.com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