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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1-05-31 15:33:42阅读量 279


云南工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云南工商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09

三、学校校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六、学院简介

云南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颁发本科学历文凭、“专升本”招生资质、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院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应用型国际化大学。招生层次为本科、专科。

办学条件优。学院校区位于嵩明职教基地核心区域,占地1103亩,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本专科在校生三万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教学行政用房等资产总值近15亿元。

内涵建设强。学校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奉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恪守“自强、卓越、报国”的校训,立足云南,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区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学校下设10个二级学院,50多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内涵式发展,先后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79项,其中重点专业3个、教学团队3个、“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共计9项;获得专业类大赛奖23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136项。

示范引领好。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贯彻习总书记“把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进程。先后与南亚、东南亚、中亚、非洲、欧洲、美洲等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学生数达300多人。越南、老挝、泰国、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坦桑尼亚、也门、卢旺达、布隆迪等国家来校留学学习的学生数达300多人。

社会声誉高、招生就业好。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省级文明校园”、“云南省学风建设示范学校”“省级平安校园”“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连续十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展望未来,学校继续坚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地方性、应用型、区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发扬“扎根地方、甘于奉献”的基石精神,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大学,成为云南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传承引领、应用人才支撑、科技创新带动和社会服务支持的智力源和主阵地。

七、各省市招生计划

分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我院历年招生情况和各省、市高考报名情况而定。分省录取名额可视该省报考情况,结合学校预留计划数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公布于学校网站。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八、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十、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对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三)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四)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五)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我院航空专业报名要具备以下条件: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男高173cm-185cm,女身高163cm-175cm,且五官端庄,牙齿整齐,面、颈、手部无明显痕迹斑点、无文身、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狐臭、无潜在急慢性疾病。考生在报考之前需参加我院在各州、市举行的面试,合格后才能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航空专业,我院将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原则录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录取后必须补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根据我院专业录取情况调整专业。

(八)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九)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十一、学费标准

本科、专科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入学须知》,学费待定,由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十二、毕业证书及学位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工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云南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奖、贷、助学措施

被我院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定办理额度为1000元—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免、扶为主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主要奖助项目有:

1.自强奖116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

5.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十四、联系方式

(一)电话:0871-67978799 、67978800

(二)传真:0871-67978755

(三)微信:YTBU1999

(四)网址:http://www.yngsxy.net

(五)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基地官军路

 

 

                                                                                     云南工商学院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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