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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0-09-01 17:36:26阅读量 478

一、学院全称: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418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普通高职院校,位于唐山市路北区,由国有大型企业开滦集团公司举办和管理,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职业教育底蕴,形成了“校企一体、产教相融;学培并举、集团发展”的鲜明特色。

学院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的河北省唐山市市内,交通便利,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就业环境。学院占地19.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9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0.68万册。建有现代教育中心、综合实训楼、实训车间及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有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篮排球场和舒适、整洁的生活园区。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及骨干专业4个。学院秉承百年职教光荣传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百强单位、全国企业教育培训百强机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单位、河北省新能源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院校、河北省服务外包学院。学院连续16年获评唐山市文明单位,连续5年获评河北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

六、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八、招生男女比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专业限报条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广告制作方向)、建筑室内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工程测量技术等6个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十、外语语种: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

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院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我院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顺序录取。

3、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十四、奖助学金情况

学院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符合相关政策的河北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宿费、教科书费制度;且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十六、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315-3049211、0315-2327811(兼传真)。

官方QQ咨询号:565642749

学院网址http://www.hbnyxy.cn     E-mail: 565642749@qq.com

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邮编:0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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