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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

发布于 2020-09-01 17:36:20阅读量 5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素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院校国标代码:12918

院校江苏省代码:1959

院校名称: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7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旨在为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创业志气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地处文化名城无锡市,位于青山绿水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场所。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发展战略,秉承“厚德精艺,笃学创新”的校训坚持“三个结合”(学做结合、学用结合、学创结合)的育人理念,注重人格塑造,突出创意特色,突出实用性、技能性;坚持“两个面向”(面向企业,按需施教;面向学生,因材施教)。学院以工、商、艺为主导,多专业协调发展,形成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具有鲜明高职特色的若干专业群,设有经济贸易系、艺术设计系、工程技术系等24个专业和方向。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学习、实践、研发、创业紧密结合,把学生培养成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意的技能型人才,确保高质量就业率。学校教学、实验、文娱、体育、生活设施数量充足,设备齐全。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与无锡太湖学院校园相邻。学院积极实施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订单培养,强化实践训练,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二、录取原则与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取得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职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中职学生的注册专业,须与我院设置专业对口。

2、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语种要求:我院英语专业限英语应试语种。

(2)非外语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我院非外语类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新生入校后,只开设英语课程,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4、录取办法:

(1)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2)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被预录取后,将由计算机系统根据考生申请志愿进行自动匹配考生被录取学校,考生录取信息可以在考试院网站自己查询。

(4)参加校级以上大赛获奖的考生、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我院可在注册后破格录取。

(5)对单科文化成绩优秀的考生,我院也可按注册入学办法(要求)择优或破格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兼)时,录取同普通类考生。

5、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招生工作纪律: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三、学费标准: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人文社科类:12000元/人·年;理工科类:14000元/人·年;艺术类:15000元/人·年)。

四、毕业文凭:

学院对有学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的学生,由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唐星海奖学金等的评定,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4、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咨询方式:

1、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史巷160号(火车站乘83路公交车或市内乘206路、26路公交车直达)

2、咨询电话:0510—85528802、85528805;传真:0510—85528801

3、邮编:214064

4、网址:http://www.thcyz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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