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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0-09-01 17:36:14阅读量 3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2934

第七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双高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校秉承立艺树人的校训,坚持以师生为根本,遵循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简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是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森林校园”、江西省“平安校园”。开设有2个职教本科专业(与南昌工程学院联合办学)、58个高职专业,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提升产业发展重点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建设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2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7门,30余个校企合作“订单班”,实行“定制化”人才培养模式,企业全程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培养学生,保障学生定向就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见附表)

第十二条     计划公示: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加分规定: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开班原则:每个专业选报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上级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第四章  入学、收费、奖助、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健康状况要求:新生入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及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9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09]17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或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编号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同时经考试合格并通过鉴定可获得高、中级技能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就业:学校牵头组建江西林业职教集团,共有成员单位138家,通过“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0%以上,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是“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第二十七条  网址: http://www.jxhjxy.com电子邮箱:E-mail:meiyongjun2007@126.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2020年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专业备注

林业学院

1

林业技术(油茶方向)


2

工程测量技术


3

资产评估与管理


4

中草药栽培技术(培育与加工利用、药品分析检验方向)


5

林业信息技术与管理


6

水土保持技术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

7

环境工程技术


8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9

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


10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11

环境规划与管理


园林与建筑学院

12

园林技术


13

园林工程技术(园林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方向)


14

建筑工程技术


15

风景园林设计


16

园艺技术


工业与设计学院

17

建筑室内设计


18

室内艺术设计

兼招艺术类

19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兼招艺术类

20

广告设计与制作

兼招艺术类

商学院

21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22

电子商务


23

工程造价


24

市场营销


25

物流管理


26

社区管理与服务


通信与信息学院

27

通信技术


28

计算机网络技术


29

软件技术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1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2

动漫制作技术


3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4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35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旅游与外语学院

36

学前教育(国控师范类)


37

旅游管理


38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9

酒店管理(茶艺、葡萄酒品鉴方向)


40

商务英语


41

社会体育

兼招体育类

汽车机电学院

42

新能源汽车技术


43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4

汽车营销与服务


4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6

工业机器人技术


47

电气自动化技术


48

机电一体化技术


4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方向、模具方向)


50

数控技术


家具学院

51

家具设计与制造


52

家具艺术设计(整体家居全屋定制方向)

兼招艺术类

53

智能产品开发(智能家具设计方向)


联合培养

54

学前教育(联合培养专业)

培养地点在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55

酒店管理(联合培养专业)

56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联合培养专业)

中外合作

57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


58

汽车电子技术(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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