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的顺利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国标代码:10839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制:三年。
6.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含合作班) | 招生类别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含合作班) | 招生类别 |
轻纺服装学院 | 现代纺织技术(高级经理班) | 文、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文、理 |
现代纺织技术(华峰华锦校企合作班) | 文、理 | 电子商务 | 文、理 |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文、理 | 商务英语 | 文、理 |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华峰华锦校企合作班) | 文、理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文、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文、理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文、理 | ||
服装与服饰设计(报喜鸟校企合作班) | 艺、文、理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文、理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文、理 | 空中乘务 | 文、理 | ||
服装设计与工艺(报喜鸟校企合作班) | 文、理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室内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文、理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文、理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艺、文、理 |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文、理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艺、文、理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 | 文、理 | 工程造价 | 文、理 | |
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为ICT高级工程师方向班) | 文、理 | 建筑工程技术 | 文、理 |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商务应用方向) | 文、理 | 建设工程管理 | 文、理 | ||
计算机应用技术(卓亚新媒体班) | 文、理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 文、理 |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文、理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
应用电子技术 | 文、理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文、理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文、理 | 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方向) | 文、理 | |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 文、理 | 数控技术 | 文、理 | ||
旅游管理 | 文、理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
酒店管理 | 文、理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文、理 | ||
物流管理 | 文、理 |
第四条 招生录取(同时适用于单独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空中乘务”及“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名要求: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5.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8.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9.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10.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1.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三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五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人/年,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
第七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200-4400元;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等具体办理程序依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学生手册》执行。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我校招生管理机构是招生就业处,有关招生方面的问题请按以下方式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招生期间其它热线电话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查询。
地址:
瑶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38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北大道1988号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 0791-88351773、88691909、88690909
传真:0791-88691909 网址: www.jxgzy.cn
E-mail: jxgzyzjc@163.com
学院招生咨询QQ:80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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