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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0-09-01 17:36:07阅读量 520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察学院(代码:11483)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

六、招生专业及省份

2020年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面向海南省、陕西省、辽宁省招生。

七、招生计划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要求,学校2020年涉外警务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根据各省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我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公安专业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人          区

       

     专   业

合 计

辽 宁

海 南

陕 西

浙江警察学院
 
(面向全国招生)

小计

18

15

3

9

1

3

2

3

0

涉外警务(文)

18

15

3

1

1

3

2

1

0

涉外警务(理)

8

0

2

0

备注:1、在海南投放的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要求选考政治。2、在辽宁省仅招收汉族学生。

 

八、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应参加生源地2020年高考报名(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身体条件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体能条件

(三)体能条件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 ,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视情在以上4个项目中选择3项或4项进行测评。若总共4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若总共3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九、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二)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根据相关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本科招生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00%。

(四)对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学校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所在省份名次号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七)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监督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7787295。

(二)新生入学1个月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涉外警务专业69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1600元/学年。

十二、奖励与资助

学校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政策,并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最高单项奖金为8000元。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顺利完成学业。入选涉外警务专业赴美、赴韩海外项目的学生,依据综合成绩,经选拔,部分学生可获得美方、韩方提供的奖学金。

十三、学制待遇与毕业就业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以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涉外警务专业择优选送品学兼优的学生赴美国、韩国等合作交流学校开展“第二校园”学习,或参加西班牙、意大利、英国等合作机构的短期培训和交流。

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十四、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571-87787029,87787177

招生信息网址:www.zjjcxy.cn/zsxxw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jy87787029

 

浙江警察学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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