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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发布于 2021-06-10 10:39:43



01 | “双学籍”飞行学员招生 

经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我校 2013 年开始与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大学联合培养 “双学籍”飞行学员。2021 年我校继续招收“双学籍” 飞行学员。录取形式为 :由海军航空大学或空军航空 大学负责招生,在提前批录取。新生录取后,完成军 政强化训练和体验飞行,达到我校录取标准的学生送 到我校进行联合培养,在我校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 进行基础知识培养,在海军或空军进行飞行专业技能 培养。同时注册为“双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海 军航空大学或空军航空大学及我校共同颁发的学历学 位,分配至海军、空军等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联系电话 : 010-66989121/88450124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6959261/66959262



02 | 民航飞行员招生 

我校于 1993 年 9 月成立飞行学院,为民用航空公司 培养民航运输机驾驶员,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所培养民 航飞行员的 985 高校。近年来随着民航事业的飞速发 展,人才需求旺盛,合作面向与培养规模不断扩大, 2021 年我校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国际航空、厦 门航空、顺丰航空等航空公司培养飞行员,计划招收 175 名高中毕业生。凡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高中 毕业生,必须通过民航招飞专项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 后方可报考,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本科一 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民航局划定的 2021 年普通高校 招收飞行学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和英语 单科分数)。具体招生事宜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 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 机构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飞行学院咨询电话:010 - 61716505



03 | 强基计划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 2021 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 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 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 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 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2021 年我校招收强基 计划培养学生 150 名,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北京航空 航天大学 2021 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04 | 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 

北航设计学类专业(1305)注重以网络传播为主的艺术设计学科建设与 人才培养,努力构建艺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重视 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以及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技 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设有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动画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培养方向。2020 年我校计划面向 18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 85 名。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 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统考总分的 80% ;另外,考生高考分数须达到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满足上述 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 的合成分进行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具体招生事宜详见《北京航空 航天大学 2021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联系电话:010 - 82314796 



05 | 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院校之一,北京市大学 生歌舞团和北京市大学生行进管乐团设在我校。特别欢迎有舞蹈、声乐、 乐器等方面特长并达到一定水平的考生报考我校。凡欲报考我校的文艺 尖子可提前与我校团委或招生办公室联系,经我校组织艺术特长生专项 测试合格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在所 在省份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所获得的资格才能有效。具体录取办 法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 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 章》执行。

团委联系电话: 010 - 82338539



06 |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之一,重点培养排球、田径、 足球等方面的优秀运动员。凡欲报考我校的运动员,请提前与我校体育 部或招生办公室联系,经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认定的考生, 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优惠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体育部联系电话:010 - 82317046 / 82316465 



07 | 保送生招生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招收保送生的院校之一。根据教 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我校把 招收保送生作为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每年 面向全国招收外语类保送生。热诚欢迎重点中学大力 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 毕业生。

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10 - 82316235



08 |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 内地新疆班招生 

我校为了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发展,按照《教育 部关于下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民族预科班、民族 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来源计划的通知》, 我校招收内地西藏班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内地新疆班应 届高中毕业生,由教育部组织招生,毕业后鼓励回原 籍就业。 同时,2021 年招收民族班学生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 汉)。录取后直接进入我校本科学习,毕业后鼓励回原 籍就业。具体招生事宜详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编 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09 | 华侨、港澳台招生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院校之一。 凡欲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请按照《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 台学生简章》在联合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报 名考试。  

相关招生事宜可查询北航本科招生网,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8610 - 83429695 



10 | 国家专项计划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又被称为“国家专项计划”, 自 2012 年起,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 生计划,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 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 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专项计划实行单 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 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 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 照教育部《关于 2021 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北航 2021 年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为 266 名。 具体招生事宜详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11 | 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 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关于 2021 年继 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北航 2021 年继续实 施高校专项。具体招生事宜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 年高校专 项计划招生简章》。



12 | 国际合作专项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 2021 年起实施国际合作专项,在部分省份安排 适量招生计划,鼓励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 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且高考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专项外方合 作单位为俄罗斯莫斯科航空学院(简称莫航),实行“2+2”国际联合 培养模式(2 年国内培养 +2 年出国培养),中、英双语教学为主,提 供俄语培训。学费标准与我校航空航天类专业相同(5500 元人民币 / 学年 / 人)。学生具有我校和莫航双学籍,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 可获我校“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同时 获莫航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具体招生事宜可见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给考生公布的招生信息,也可向我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相关负责 人咨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 - 617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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