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与共和国同龄,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 569 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 77 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 41 号。学院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财经商贸类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2020 年设有 20 个单招专业。其中法律事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设有国家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站。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取得 2020 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3)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5-185CM,女生 162-175CM;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 表 0.7 以上,无色盲、色弱。
(4)计算机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其它专业详见学院网站。
2.考试安排、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 各专业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考试类牵头院校招生实施方案,以大类承办院校公布实施方案为准。
(2)录取结果公布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网址: www.hel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规则
(1)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基础考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考生的成绩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具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的成绩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2)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若仍相同,考试一类、考试四类、对口农林类、对口计算机类的考生再依次对比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数学、语文单科成绩;考试二类、考试五类、考试八类的考生依次对比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考试两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4. 免试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9]34 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考生需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9 日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见学院网站)到学院提出申请。
5.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1)学费 5000 元/年/生,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学费为 7000 元/年/生,住宿费 500 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校企合作的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生,学院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700 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 500 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 300 元/学期/生。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 4400 元/年/生,二等 3300元/年/生,三等 2200 元/年/生。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7.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 569 号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115208、87115207、87115522、87115533
学 院 网 址 :http://www.helc.edu.cn
QQ:1240866655 1240877779 120481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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