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9-12-19 00:00:00阅读量 1409

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全国大学生比赛相关竞赛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男子排球、田径、男子足球(11人制,以下相同)

2.招生计划:72人。分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小项/位置

招生计划

男子排球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

0-6

田径

跑(包括跨栏)

0-18

0-8

0-5

乒乓球

——

男子:0-6

女子:0-6

羽毛球

——

男子:0-6

女子:0-6

男子足球

守门员、前场、中场、后场

0-11

说明:如果个别项目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计划可以调剂到生源充足且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的其他项目招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按招生项目至少具备以下各项目条件之一者:

(一)乒乓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特别提示: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二)羽毛球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特别提示:不接受15周岁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登记注册或参加过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分站赛)、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的运动员报名。

(三)男子排球

分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五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四)田径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且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项目

男子

女子

100

11秒09

12秒47

200

22秒38

25秒78

400

50秒47

58秒76

800

1分57秒05

2分16秒76

1500

4分00秒93

4分41秒20

3000

10分11秒

5000

15分16秒

110米栏

15秒18

100米栏

14秒80

400米栏

55秒94

1分03秒10

跳高

1.95

1.62

跳远

7.06

5.65

三级跳远

14.73

12.05

铅球

14.30

13.40

标枪

58

42

铁饼

43

41

(五)男子足球

分守门员、前场、中场、后场四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位置。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不含赛区比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以及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条件规定的比赛范围、成绩或证书的有效性如下: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及有效成绩详见附件一。

2.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7年7月—2019年12月。

3.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田径小项目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4.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有效成绩仅限单项比赛(含双打)成绩,除乒乓球甲B联赛之外的团体比赛成绩无效。

5.男子排球项目不认可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的运动员,竞技系列赛事包括甲A 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男子)比赛(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除外)。

三、报名与材料申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0年1月2日10:00—1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

4.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四、材料审核与候选资格认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审核,按项目及位置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off.whu.edu.cn)上公布。

五、测试报名与实测

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实施的分区统考方式,分别在广州体育学院(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和武汉体育学院(男子排球、田径、男子足球项目)进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测试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我校认定测试委托院校的测试规则和报考我校对应项目的候选考生的测试成绩,并以报名时的项目和位置按测试成绩排序

1.候选考生须于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内,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相关系统中进行测试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凡拟争取我校单招录取资格的候选考生,须同时报名参加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安排见附件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2.候选考生应根据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3.我校将严格审核测试考生资格,不具备候选考生资格或候选考生未参加报考项目对应的测试,我校均不认可其专业测试和文化统考成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测试报名和实测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录取资格认定

专业实测和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结束后,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测试委托院校提供的所有考生测试成绩分布我校将分项目和位置确定录取资格考生(以下简称资格考生)名单及对非单招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的要求,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其中对非单招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要求分为三档: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资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七、录取办法

1.公示及审批通过的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5月底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kzs.whu.edu.cn)中打印《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以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的责任和义务。

2.单招运动员考生文化统考成绩不低于180分,其他资格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公示的最低分数要求,我校即予以预录取。

3.符合预录取条件的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文化成绩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填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20年在该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反馈,统一预分专业。若因考生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预录取考生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我校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完成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显示的专业志愿与考生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不相同,以考生反馈的志愿为准。

八、相关说明

1.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到后须接受武汉大学体育部的复查,在读期间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十、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027-68752390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比赛范围

1.全国、洲际及世界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2.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附件二:

2020年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安排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9:00¾10:30

14:00¾15:30

4月18日

语 文

数 学

4月19日

政 治

英 语

说明: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考场为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