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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职业学院 2018年秋季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8-05-24 09:28:00阅读量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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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层次为普通专科(高职)。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52号,邮编:623200 。

三、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我院对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一视同仁,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3、我院调阅考生档案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我院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学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5、报考我院音乐表演类和美术与设计类(民族表演艺术和民族传统技艺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是以文化与专业成绩双上线,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位次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后择优录取。

6、报考加试藏文类(二类模式)专科专业的考生,须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报考一类模式专科专业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标准或要求进行。

7、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进校后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8、对下列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保留退档的权利:(1)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德育情况,政治思想和品德不合格的考生;(2)电子档案中未真实反映出本人身体状况,不适宜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3)被省级政府机构公布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阿坝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我院网站以及电话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37—7427650  传真:0837—7427660

网址:http://www.abzy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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