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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9-05-25 17:25:00阅读量 394

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

文津校区: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邮  编:030619

双东校区:太原市东岗路201号

邮  编:030012

三、性    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层高职(专科)

六、学校代码:50166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波  院长

八、录取规则:

(1)面向山西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

(2)报考我院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考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基准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注意: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专业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对口升学进档考生按所报专业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予调剂专业。

(5)学院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

(6)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8)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小语种慎报。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毕业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毕业证书。

  十、奖励及助学措施: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院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立特困生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十一、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和药学专业学费为52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40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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