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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于 2019-03-15 00:00:00阅读量 111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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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其中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含均标)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可通过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cut.edu.cn)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生简章和申请表格。请将申请材料扫描后(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在2019年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zsb@ncut.edu.cn。请考生在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包括:

a.免试生申请表(附件1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签字,上传扫描件;

b.台湾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c.2019年学测成绩报告表扫描件;

d.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e.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

(三)审核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免面试)和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进行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北方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方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编:100144)

电话:010-88802786、88801376(传真)

本科招生网:bkzs.ncut.edu.cn

电子信箱:zsb@n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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