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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19-03-11 00:00:00阅读量 495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具体措施。一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狠抓教学、教材、教师,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三是促进产教融合。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经验,坚持工学结合;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四是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方案》要求,要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职业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和相关保障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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