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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18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8-05-29 17:57:00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江苏省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经过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校位于江宁大城方山脚下,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学习生活条件完善。

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全国产学研合作典型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师近1300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近300人。现有18个教育教学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学院。本科专业63个,专业及专业方向77个。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A类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16个省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3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5项。拥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基地,3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和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12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先后与10家500强企业,100多家行业骨干企业合作共建197个高水平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8项。目前,学校已成为国家级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10多万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连续12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依托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越的人文、自然环境,积极为机械、电力、核工业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全面落实“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立足新阶段,树立新思维,聚焦新发展。突出“三个坚持”,狠抓“三大重点”,谋划“三大方略”,深入推进“两个创建”,加快提升应用型办学内涵,全力开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新局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7〕6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成〔2018〕1号)的精神,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工程学院(招生代码1114)2018年面向全省招收“专转本”学生16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具体如下: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招生类别计划数收费标准(元/生·年)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1114南京工程学院01电子信息工程理工4058005503电力技术类、5802自动化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1114南京工程学院02软件工程理工4058005503电力技术类、5802自动化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1114南京工程学院0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理工4058005201公路运输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4建筑设备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607房地产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1114南京工程学院04自动化(数控技术)理工405800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报考与志愿填报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专转本”考生须对照我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申报相应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4、志愿填报:“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其中,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三、招生录取

1、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专转本”录取名单由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4、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并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为两年。

2、办学地点: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3、“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4、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专转本”学生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工科类专业为58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的,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编:211167

咨询电话:025-86118008  86118009

传  真:025-86118600

Email:zsb@njit.edu.cn

学校网址:www.nj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n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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