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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8-01-04 11:26:00

学校简介:

南通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苏省首批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家发起单位之一。学校有南通和海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建筑面积33余万平米,在校生超万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能源工程学院、基础教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本专科专业40多个。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采取“外聘选精英、内培树骨干、出国拓视野、进企练素质”等措施,打造了一支敬业、开拓、爱校、爱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聘请了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等高校的一批知名专家、教授、学者担任学科带头人和管理工作。目前博、硕士学历学位教师占比70%以上,高级职称占39%,双师教师占67%。

学校投入近亿元建成了国内一流的3D打印实验室、国内领先的机械加工、数控技术、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电工、风力发电、船舶、建筑、物流、财务、软件设计等77个实验(实训)室。学校是国家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3D打印重点建设实验室、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创业园、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新能源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中小型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 “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为满足江苏省内高校专科在校学生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的迫切需求,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专转本”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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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所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四、报名办法

1、2018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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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

3、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公布的推荐要求、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考生资格和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


五、选拔规则

1、对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调档;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六、转入与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2016级)学习(地址为南通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4号南通校区),学制两年。

2、“专转本”各专业均独立办班学习。

3、学生入学后,“专转本”班学生单独设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七、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由“专转本”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我校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5、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6、“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江苏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八、学费标准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本科学生实行相同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合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见招生计划表)。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传真)

2、学校网址:http://www.ntit.edu.cn招生网址:http://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南通市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4号(邮编:2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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