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近日,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下发文件《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命名山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决定》(鲁社工委发[2014]3号),我院被确定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成为仅有的三所获此殊荣的高校之一。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本次示范点申报工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鲁社工委发〔2014〕2号)要求,在乳山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就申报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并按规定提交了申报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学院逐步明确了自身党建工作的主要优势:一是抓班子建设,不断强化党委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制度建设,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四是抓办学建设,着力培养优秀的职业技术人才。 本次被确定为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对学院长期以来重视党建工作的肯定,也为学院今后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院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学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