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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15阅读量 4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 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 ,学院以理工为主,是一所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第四条 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报考要求

  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

  第十四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涉外旅游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zjw.zjjhy.net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55163、8222373。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至4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收费标准
机械设计与制造 580101 42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80106 4620
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 520520 420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80108 4200
飞机制造技术 520513 42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80102 4200
涉外旅游 640102 4200
酒店管理 640106 4200
会计 620203 3500
会计电算化 620204 3500
市场营销 620401 3500
旅游管理 640101 4620
旅游英语 660109 3200
涉外事务管理 650108 3500
航空服务 520504 4600
国际商务 620305 3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80202 4620
通信技术 590301 4600
应用电子技术 590202 4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90201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80201 4200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520517 4200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560404 4200
软件技术 590108 7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90102 78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590110 78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590106 4200
数控技术 580103 462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580302 420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80301 4200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520506 420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580110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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