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8 10:15:31阅读量 36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