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12 15:12:55阅读量 869
一、录取原则:
1.按国家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不设定分数级差。
3.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投档、分专业等录取环节。
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