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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10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近万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1.98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166个,共18091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1721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纸质图书121.2万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工电子、计算机、物流、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护理、基础医学7大实训中心,设有69个实验实训室;校外与全国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32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高职专业,形成了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建工、汽修、经管、医药卫生、电子信息五大优势专业群。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就业和成长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学院以高质量办学、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建设闻名于省内外,取得显著的办学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被授予“最具就业推动力十大高职院校”、“综合实力前10强高职院校”、“年度诚信招生品牌高职院校”、“最具综合实力锋范高职院校”、“年度最具专业特色锋范高职院校”、“2012年度年检优秀社会组织”。



  [办学理念]

  校训:天道酬勤

  办学使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现代育人理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职业素养好、岗位技能强、行业知名度高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现代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专家治校名师执教]

  学院聘请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民进山东省委主委栗甲,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及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导师田建国,山东轻工业学院原院长王敏等教授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齐鲁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周桂珍等多名专家担任院领导职务,聘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俞仲文教授,全国知名职业教育专家香港理工大学黄德辉教授、郑继昌教授等12名专家为学院客座教授,共谋教育大业,同筹育人方略。

  学院现已形成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副高以上职称者198人, 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236人。

  [双证教学硕果累累]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学生双证获取率均保持在90%以上。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成了3个省级特色专业,2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精品课程群(3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院级特色专业,19门院级精品课程,4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承担山东省教育厅重要教改课题5项,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项、省级职教教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1项,主持校级教科研项目18项。近5年来,教师发表论文273篇,获得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59项,编写教材及实践指导书16部,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67项。

  [多元合作合作办学]

  校企合作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浪潮集团、中创软件、净雅集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学生签订《培养合同书》,开设“电子商务班”、“淘宝班”等创业班,组织毕业生双选会,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

  订单培养工学结合:学院与海尔、浪潮、三联、北京马华集团、海信、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山东松下电子公司、喜来登酒店、济南吉利汽车公司、广州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等省内外232家企业通力合作,开设了“海尔班”、“浪潮班”、“净雅班”等订单培养班,为企业定向输送人才。

  校校合作提高办学水平:为实现我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创办国内一流民办大学”的目标,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先后与韩国中部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广大学子进修深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证,毕业生综合评价满意率均为98%以上。

  多元合作师生开拓视野:学院积极开展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台湾崑山科技大学、嘉南药理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韩国蔚山大学、韩国永进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合作与交流,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13年2月,学院第一批教师、学生顺利抵达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开始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开启了合作办学的新征程。

  2013年2月,学院组织38名骨干教师赴香港理工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大大提升了师资队伍的综合素养。

  [和谐家园健康成长]

  学院积极营造“时时有关爱、处处有温馨”的育人氛围。组建艺术团、摄影协会、爱心协会、文学社等36个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风采大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为师生创造了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不断加大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能力教育的力度,实施“现代学子智慧人生”教育,开设国学课,倡导学生学习儒家经典,陶冶情操,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学会团结协作,提高学生职业核心能力。

  学院倡导“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师生积极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先后有3000余名学生投身到爱心行动中,在参加十一届全运会志愿者活动、为敬老院服务、为灾区捐款、“服务进社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医学院、护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财经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技术、针灸推拿、中药、助产(妇幼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应用于维护、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2个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护理专业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师执业资格证考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现代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从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68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600元/年.人。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民办高校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现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2707668827086688766666400-0360778

  传真:0531-62323460

  学院网址:www.uxd.com.cn

  电子邮箱:uxd@uxd.com.cn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职业学院邮编:250104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http://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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