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6-01 13:45:58阅读量 4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艺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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