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旅顺开发区金昌街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360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82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731.69万元,图书38.2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520401 | 航海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理工 |
520403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520409(辽) | 船机制造与维修 | 3 | 理工 |
520413(辽)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3 | 理工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理工 |
660108 | 商务英语(航运管理方向) | 3 | 文理兼收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 | 3 | 理工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520410 | 国际邮轮乘务(经学院面试者方可报考) | 3 | 文理兼收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660214 | 学前教育(经学院面试者方可报考) | 3 | 文理兼收 |
52060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文理兼收 |
520609 | 港口电气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收费标准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9800元/生学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决定,最高不超过120%;在辽宁省内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提醒考生: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需考取三副、三管轮证书,身体条件须符合《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行业标准,具体如下:航海技术身高不低于165cm,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不低于160cm;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身体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请有关考生充分考虑以上要求,请谨慎报考。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远视力采用GB 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近视力采用GB 11533规定的视力表小数记录法,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色觉无色弱,色觉无红绿色盲。
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考生在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不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专业间分数级差为2分。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理科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文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高的考生,语文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理科考生外语相同者优先录取数学高的考生,数学相同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27666
传真:0411-8627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