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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4-07-18 00:00:00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的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部委代码13856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 校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城文化路678号。

第五条  历史沿革:学院前身山东省电子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条件:西则趵突为魁,东则百脉为冠。学院位于济南市山东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及教育中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区,毗邻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围大中专院校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林立;新校区位于章丘高等教育基地,交通四通八达,配套设施完善。

学院现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自动化、电子商务、电脑艺术设计、应用韩语、会计电算化等35个专业,形成了电子技术、计算机及软件技术、自动化与机电技术、商务信息服务等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在省内外具有突出优势的专业群,已成为全国IT产业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8500余人。办学条件优越,有13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00个校外实习基地。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齐鲁软件园软件人才培养基地,是全省信息产业系统唯一一个综合性实训基地──“山东省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综合实训基地。 学院建有连接两个校区,覆盖教学、办公场所的千兆校园网,已部分实现网上办公,实现了学生网上选课、网上评教,不断依托精品课程网站促进教学资源共享。广 泛运用多媒体技术,半数以上课程进行多媒体教学。图书编目和流通实现数字化,配备有电子图书系统和丰富的数字期刊。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有教授、副教授、高 级工程师135人,博士、硕士130人,有来自企业和重点本科院校的兼职教师130人。

学院紧紧依托靠行业背景,发挥专业优势,坚持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积极构筑学生成长的立交桥,培育学生的成才优势和就业优势。在校生在历届全国全省大学生电子设计、软件设计、数学建模大赛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200811月荣获齐鲁大学生软件设计及外语大赛组委会首次颁发的唯一特等奖,2009年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一等奖。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良好的专业素质使毕业生很快成为企业的业务骨干、创业精英,并且已经涌现出一批IT业界的领军人物。

第七条 办学特色

1.立足IT领域的专业设置

学院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设立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及软件技术、自动化与机电技术、经管人文、商务服务、汽车技术服务等特色鲜明、在省内外具有突出优势的专业群。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专为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全国重要的IT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2.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

学院注重内涵发展,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牢固树立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思想。

3.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大力开展校企合作,走产学研之路,积极推进与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度身定制毕业生;建立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定期到企业顶岗实习,利用企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学生提供真实生产环境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师到企业进行工程实践锻炼,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建立起了双师素质结构的教师队伍,效果良好。

4.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

学院建有大学生创新实验室,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素质、职场应变素质、专业创新素质及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使我校毕业生在社会中具有较强的就业创业优势。

5.“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设置

学院不断进行专业课程改革,开发了一系列的“做中学”、“学中做”及“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如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课、电子技能课、“网站建设”课、“汽车电子技术”课、“物流管理”课等,将理论知识教学有机地融入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学效果突出。

6.实行“多证书”制

为 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就业竞争力,我院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多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取证内容有机地融入到课程教学系体中。学生在取 得毕业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生英语等级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证书,为学生就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11年招生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电子商务(网站开发技术方向)、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策划方向)、 物流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系统维护、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应用日语、应用韩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微电子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脑艺术设计、广 告设计与制作、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计 算机信息管理等34个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十三条   学制:均为三年

第十四条  招生人数2011年计划招生2900人。其中,普通类招生2650人(普通理科招生1670人,普通文科招生980人),艺术类招生50人(艺术文招生35人,艺术理招生15人),对口高职招生2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省份:面向山东、河北、山西、湖南、陕西、河南、江苏、安徽、贵州、黑龙江、甘肃、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广东、海南、云南、新疆等十九个省(自治区)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艺术类考生: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投档线,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考生院校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将尊重考生的志愿要求,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年,艺术类专业6000/年。住宿费:500/年。

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制

第二十六条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施励志助学工程,落实一系列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济南市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有各类社会捐助活动等。0910学年我院学生资助金额达800余万元。0911月,在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我院以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了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表彰。

第二十七条  山东普通文、理500分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报到后,学校一次奖励前10名的考生每人5000元。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 颁布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 - 823836898238358383118770  

      0531-88934371

监督电话  0531-83118766

    学校网址  http://www.sdcet.cn     E    mail   zszx@sdcet.cn

    通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城文化路678号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  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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