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17年本科小语种专业招生章程
河北外国语学院2017年本科小语种专业招生章程
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起我院日语、意大利语、法语、葡萄牙语等小语种专业列入本科提前批B录取。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B。凡是达到本科二批建档线的文理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独立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合格者,我院根据考生面试分数自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结果报省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
截止目前,教育部在全国仅批准了29所985、211院校可进行小语种提前面试录取,在全国范围内批准一所省级普通高校尚属首家,对于外语有特长和对外语有特别兴趣的考生,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我院具体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 | 文科计划 | 理科计划 |
1 | 意大利语 | 34 | 34 |
2 | 葡萄牙语 | 29 | 29 |
3 | 朝鲜语 | 29 | 28 |
4 | 德语 | 30 | 30 |
5 | 33 | 33 | |
6 | 日语 | 33 | 33 |
7 | 30 | 30 | |
8 | 阿拉伯语 | 33 | 33 |
具体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河北省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文理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方法
1、考生从现在开始至6月24日前可直接到我院招办或登陆我校网站
(www.hbwy.com.cn)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四、考试
自即日起考生可直接来校,随到随面试。面试时间:6月25-26日
考试形式:面试。面试内容:口语能力、听力能力、心理素质、思维反应能力、举止仪表及所报语种语音模仿能力。
考试地点:河北外国语学院
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我院发放的《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五、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确定合格考生,每个专业合格考生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体检按高考统一要求、时间、地点执行,凡参加我校自主面试合格,且分数达到我省本二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均可在本科提前批B批次填报我院。
七、录取
凡分数达到我省本科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我院组织的面试成绩综合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注:录取时不参考考生口语测试成绩。
八、其它
1.除我校师生(我校师生持有我院工作证或学生证)外,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收费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可立即报警,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除我校外,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针对普通本科部分外语专业面试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考生有补习、辅导、指导要求的考生可联系我校招生办。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政编码:050091
招办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